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暂住登记: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2.居住证申请:
(1)申请: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2)审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对证明材料进行审验;
(3)证件领取: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公民或代办人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