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东路公安分局院内西侧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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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值班电话:139954480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30
周六、周日休息
办理时限
正常申请,在15个工作日办结。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